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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2012-2-28)

http://www.cdghbf.cn    发布时间:2012-02-28 点击次数:9469  〖打印本稿〗〖关闭

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各产业工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和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订的《成都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实施细则》第八条“工会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代码实行免费年检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和时间
    凡在成都市各级工会管辖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公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从发证之日起,年满3年第4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到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年检。组织机构代码验证时间为每年1月—6月。
    二、组织实施方法
    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工会法人年检分别由市、区县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市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由成都市总工会各产业工委(会)负责办理;各区(市)县总工会负责实施在本区域内的各基层工会的年检工作,并按成都市总工会规定自行发布开展年检工作通知、刻制年检专用章、发放年检申请表(专用章刻制规格和年审表附后)、公布年检机关咨询电话,保守年检单位商业秘密及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原登记机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年检办理工作,对不符合年检要求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及时给予说明。
    三、办理程序和内容
    需要年检的基层工会组织可登录“www.cdghbf.cn”点击网站右上角“资料中心”的“文件下载”栏,下载《成都市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成都市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经审查无误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年检的材料报送原登记机关审核。持下列材料到登记机关接受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年检:
    1、《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2份;
    2、《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3、工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1份;
    4、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文复印件1份。
    对年检合格的基层工会,由原工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在其《 工会法人证书》正、副本背面加盖年检专用章作为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年检的截止日期;对年检不合格的基层工会限期整改,没有进行年检或超过年检规定期限的基层工会,《工会法人证书》失去效力,质监机构不予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审核。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1、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上一级工会组织应当及时指导、督促基层工会进行换届改选。当年度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可给予年检。
    2、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超过一年无故未换届的,工会法人资格暂不予年检。
    3、如因企业改制或其他原因造成基层工会委员会无法按期换届,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又确须年检,基层工会应在《成都市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中说明情况,由区(市)县工会、产业工会提出意见并报市总组织部备案,方可办理年检。
请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委(会)严格按照《细则》和《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时限要求认真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年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成都市工会法人资格年检申请表》
    附件2:《年检专用章刻制规格》

                       成都市总工会
                     2012年2月28日

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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