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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身故慰问工作服务指南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劳模身故慰问

事项类型:办理件

办理窗口:成都市劳动和技能竞赛服务中心劳模帮扶窗口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窗口咨询电话:028—81710325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困难劳动模范帮扶办法》的通知(成工办发[2011]95)

三、服务对象

建国以来受到表彰并一直保持荣誉的市、区(市)县单位或国家部属在蓉(隶属关系)单位中的市级以上身故劳动模范的直系亲属。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救助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凭证,填写《成都市劳模身故慰问金申请表》。

第二步:劳动模范身故可以由单位申报或个人申请,并填写《成都市劳动模范身故慰问金申请表》。

第三步:中心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劳模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五、申请材料

劳动模范身故后,其所在单位或直系亲属须在三个月内,携带劳动模范荣誉证明、身故证明、本人或直系亲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复印件及关系证明等相关凭证提出申请。

六、备注

申请人须提供身故劳动模范荣誉及身份证明,其中,申请人是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证明。